2017年交通运输厅度法制工作总结

工作总结范文 2016-04-19 点击:

2017年,我厅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政府法制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X—2020年)》和《青海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准确把握“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统筹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基本要求,以全面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为主线,以明晰权力责任为前提,以制度建设为支撑,以强化监督为保障,不断转变政府部门职能,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积极构建依法行政、决策科学、监督有力、运行顺畅的工作格局,为全省交通运输行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完善机制,用法治方式推进交通运输健康发展

(一)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厅党组高度重视我厅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以“负责必明责、履责必尽责”的鲜明导向,坚守政治担当,积极主动把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要求贯穿到了交通运输全过程、全领域。厅主要领导2次主持召开省厅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讨论研究2017年度法制工作总结、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方案等重要法制文件;2次专题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并积极将法规制度学习列为中心组集体学习的重要内容,2次召集中心组集体学法;3人次厅级领导干部参加了交通运输部和省法宣办举办的厅级干部法制培训班;邀请中央纪委法规室谭焕民副主任为150余名处级作“两项法规”专题辅导。厅直属14个党委和246个基层党组织坚持从严教育,把法律知识学习纳入新进公职人员上岗培训、干部日常教育培训、基层党支部书记轮训的必修内容,强化学习考核,在晋职、晋级上严把关、高要求,为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做好懂法守法干部的培养,有效增强了广大党员的学法意识,使依法行政成为党员干部的行动自觉。同时,厅党组严格依法办事,依法决策,认真贯彻《青海省交通运输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规范我厅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对15个新开工的重点交通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对涉及工程建设中可能出现征地拆迁、建设管理、农民工管理等方面的稳定风险进行先期预测,制定工作预案、采取针对性措、强化源头预防,确保交通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社会稳定。

(二)加强组织领导,部署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紧紧围绕全省法制工作会议精神和2017年全省交通运输工作会议部署,制定印发《2017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结》、《2017年全省交通运输法制工作总结》和《青海省交通运输厅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任务台账》,部署行业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同时,印发《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和《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台账》,共分10大项58小项,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健全完善依法决策机制、提高制度建设质量、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推进法治能力建设、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等十个方面明确了工作任务、责任单位、成果检验及时间进度安排,确保我厅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取得实效。在创建过程中,我厅加强组织领导,厅属单位积极参与,健全创建工作机制,形成了协同共建工作格局。省厅在门户网站全面公示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严防“红头文件”越权代法;开设“政策解读”专栏,专题解读新颁法律法规;公布“12328”监督电话,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全年受理咨询投诉61340件,其中投诉举报4914件、意见建议2036件,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率达到74.5%;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扎实开展执法评议考核、治超专项整治、公路执法“大走访”系列主题活动,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为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积极奠定基础。

(三)充分发挥厅法律顾问团的参谋助手作用。一是组织召开省厅法律顾问团2017年度工作会议,全面总结我厅201X年法律顾问团工作,并对今年我厅的法律顾问团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二是有效发挥法律顾问团参谋助手作用,全年就相关案件及制度建设向法律顾问征询意见30多项,提出意见建议60余条。代理省高管局相关诉讼案件1件,参与项目评标2人次。三是厅务会议邀请3名厅法律顾问就公路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取消中标资格异议申请处理进行专题论证,从法理和实践两个层次积极为化解矛盾纠纷、避免法律风险提供了有效的意见建议。

二、突出立法引领,交通行业法规体系加快完善

(一)科学立法,积极推动交通运输行业稳步发展。我厅积极与省政府法制办沟通协调,一是于201X年将《青海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修订列入省人大和省政府的立法计划。2017年7月27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青海省公路路政条例》,并于10月1日起实施。二是在充分考虑我省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现状的基础上,我厅积极协调省政府法制办将《青海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的修订列为了2017年二档立法项目,将原《办法》上升为地方性法规。目前《青海省农村公路条例(草案)》起草工作正在按步推进,该条例的出台将解决农村公路养护主体不到位,管理机制不健全等难题。

(二)严格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遵照《青海省交通运输厅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要求,着力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今年截止目前,我厅对以厅名义出台的12件文件进行了审查并出具了合法性审查报告,并将2件规范性文件及时向省政府法制办进行了报备。同时,办理交运输部及省政府等各类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12件。

(三)组织开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专项清理。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厅为做好专项清理工作,制定《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明确清理的范围和内容,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此次专项清理工作,共清理出“放管服”改革涉及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共2件,并将清理意见按时上报省政府法制办。

三、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为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落实交通运输各项政策措施,4月21日我厅组织召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放管服”改革、“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工作推进会。会议对201X年以来我厅“放管服”改革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通报,印发了《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 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和《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将各项工作逐项分解到各部门、各单位,并要求各部门、各单位按照职责范围和责任分工,按时间节点逐项落实。同时,为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为,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方式,我厅制定印发《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则》,对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进行了规范。

(二)梳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全面梳理我厅适用“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开展随机抽查的事项,并对涉及我厅的8项随机抽查事项的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范围等进行了认真核查,汇总形成省厅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后向省编办上报审核,待省编办审核后及时通过省厅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三)“双随机摇号”实现分级部署。7月19日,我厅组织厅系统及各市州县交通运输局90名业务骨干开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青海”暨“双随机一公开”摇号系统操作培训,邀请省工商局工程师从网络互联、信息归集、双随机摇号、信息传输、系统管理、岗位职责及授权分配等方面进行了专题讲解。会后,我厅在系统平台上按照“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对机关处室、厅属相关单位及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共14个部门进行了权限分配,设置操作账户2个,二级管理账户12个。截至目前,厅系统各单位及各市州县实现电子政务外网互联互通的交通运输部门均可依托部门协同监管平台进行摇号。

(四)积极参与跨部门“双随机”抽查。2017年8月,根据省工商局《关于印发<青海省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及《关于推送“双随机一公开”企业抽查名单的通知》要求,我厅组织机关处室和厅属相关单位对推送的132家企业进行了比对,无我厅许可企业,并将梳理情况及时反馈省工商局,配合完成了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

(五)全面梳理涉企证照事项。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和全国全面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我厅对本部门涉企证照事项进行了认真梳理,在对涉企证照事项逐项修改审核后报省商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按照省编办要求各部门梳理公共服务事项的要求,对省编办梳理形成的《青海省政府各部门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中涉及我厅的公共服务事项逐项进行了确认,提出具体修改意见后上报省编办。

(六)推进大件运输并联许可网上办理。2017年4月7日,我厅“互联网+交通运输路政”网上许可办理系统上线运行。9月份,按照交通运输部跨省大件运输并联许可网上办理工作要求,我厅开发建设的大件运输并联许可系统开始上线联调,目前联网审批功能已基本实现。截止目前,行政服务大厅交通运输窗口共受理行政审批、咨询解答等事项5715件,其中行政许可和行政服务事项5319件,办结5319件,现场指导、咨询解答396件。网上办理路政大件运输938件、异地网上受理11件,实现异地发证11件,网上接收办理跨省许可3件(兰州—西宁火车站西)。6月,我厅窗口被省直机关工委评委了优秀案列窗口单位。

四、强化监督,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一)强化行政行为的规范化。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六次会议上关于清理并减少各类检查和罚款,建立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严禁越权收费、超标准收费、自设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杜绝中介机构利用政府影响违规收费,我厅对全省交通运输领域各类行政处罚、行政检查和涉企收费开展全面清理规范工作,编制完成了《青海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清单》、《青海省交通运输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和《青海省交通运输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清单》,并在厅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布。本清单共包含交通运输行政处罚事项410项,交通运输行政检查事项9项,交通运输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3项。同时,按照省编办《关于对青海省政务服务事项统一编码的通知》要求,我厅在已发布的权责清单基础上,按照名称、类型、法律依据、基本编码等要素完全统一的标准化要求,完成省厅446项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的编码工作。目前,我厅正在按步推进实施清单编码工作。

(二)加强培训,狠抓执法队伍素质建设。为规范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不断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素质和能力,我厅坚持“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分批次选派9名业务骨干参加部省组织的法制专题培训。省运管局为进一步提高全省道路运政执法人员执法管理水平,以典型案例剖析、执法文书制作等内容为培训重点,先后举办2期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班,全省252名执法人员参加了培训;省路政总队以路政信息化系统操作、OA办公系统操作及路政许可网上办理系统操作为重点,组织开展了3期路政业务专题培训,240余名执法人员参加培训;省地方海事局为进一步加强水运工程档案管理和执法服务能力提升,结合行业实际,从水运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程档案验收及《航道法》的立法背景等方面,分批次对全省90余名海事水运执法人员进行专题培训,执法人员整体素质明显提升。

(三)扎实推进年度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我厅始终把组织开展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主要目标任务,根据交通运输部年度执法评议考核工作安排,印发《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2017年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积极部署行业相关部门开展自查,并及时组成督查组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分赴全省各地,对部分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厅属执法单位执法工作进行实地考评、案件评查。同时,按照考评标准整理省厅执法评议考核资料台账,及时通过全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上传省厅资料台账及抽取的20份执法案卷。并根据交通运输部要求于8月8日组织30名公路路政执法人员、20名运政执法人员参加全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考试,考试人员由部法制司按照执法人员的执法门类和执法证号通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随机抽取,并顺利通过了交通运输部执法评议考核组对我省的执法评议考核验收。

(四)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一是按照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要求,我厅起草了《青海省交通运输厅行政应诉规则(草案)》,目前正在征求意见和修改当中。二是先后4次出庭应诉齐良、赵万增等18人诉省厅行政不作为一案。出庭应诉张春雷等28人诉省厅行政不作为一案。三是齐良、赵万增等18人对省厅行政答复不服向省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经审理,省政府驳回申请人的请求,认为我厅行政答复程序、内容适当,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四是再审申请人金录林因与省果洛公路工程建设公司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一审被告省交通运输厅),不服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再审申请。经最高人民法院判决,驳回金录林的再审申请。五是出庭陈娟珍诉我厅行政信息公开案,9月12日城北区人民法院驳回陈娟珍诉讼请求。

五、狠抓能力建设,大力加强执法队伍职业化规范化

(一)严把执法人员“准入关”。我厅按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定》,从年龄、学历、资历对新进入交通行政执法队伍的人员申领证件进行严格审查,把好入口关。以执法证件管理为载体,狠抓执法上岗前的培训教育,严格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要求上岗执法必须经过省厅统一培训,凡不参加培训、考试不合格者不准上岗执法。根据工作安排,2017年度执法人员岗前培训工作将于12月中下旬开班,全省210余名未申领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的新招录人员将参加培训。

(二)严把执法人员“培训关”。为规范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不断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素质和能力,我厅将执法人员培训和推进执法工作规范化建设作为重点工作常抓不懈。制定年度法制培训计划,连续三年组织开展了以法律基础知识、执法监督管理、执法实践模拟和治超工作相关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执法人员年度轮训工作,受训人员达到1100余人次。

(三)严把执法人员“业务关”。大力开展读书演讲、知识竞赛、法律文书达标和模拟行政法庭演练等形式的岗位练兵活动,拓宽执法人员的视野,不断提高执法水平。2017年7月4日,为进一步提升全体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省公路路政执法总队与海东市民和县人民法院联合举办了“路政处罚案件行政诉讼庭审演练”活动。邀请省政府法制办、省驻厅纪检组、厅属相关单位及路政一线执法人员共300余人列席庭审旁听。此次庭审演练活动是全面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步伐,深入贯彻落实《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加强行政应诉工作,对路政应诉人员开展的一次集中培训。

(四)严格开展执法人员资格清理。根据省政府法制办《关于统计报送行政执法人员证件信息的通知》要求,我厅印发了《关于报送全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执法人员证件信息的通知》,在201X年度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集中清理工作的基础上,对全省32名已离岗或退休执法人员的执法证件进行了注销,进一步规范了执法证件的管理。

(五)推动基层执法队伍职业化。我厅以深入推进交通运输基层执法站所“三基三化”建设为契机,重视队伍建设,通过公开招录等形式,努力提高法律、交通管理类专业及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执法人员的比例。同时,制定了《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基层执法站所“三基三化”建设方案》,从2017年开始利用三年时间,开展“三基三化”建设年活动,确保到2018年全省交通运输基层执法站所基本实现队伍专业化、管理制度化、行为规范化、装备标准化、执法科技化、监督体系化的目标。

(六)部署开展公路执法服务“大走访”活动。印发《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公路执法服务大走访活动的通知》,成立领导小组,积极部署“局长大走访”“送法进企业”“执法开放日”“开门评执法”“上门送服务”等主题活动,并结合工作要求,我厅于11月20日抽调骨干组成3个督导组,对全省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厅属执法单位第一阶段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督导,对庆华集团、青运集团凯达汽车运输公司等企业进行了走访。

六、多措并举,创新机制,提高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水平

(一)稳步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实现执法队伍管理的规范化、调查取证的智能化、案件办理的协同化、监督考核的精细化、执法服务的优质化,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2020年公路水路公路基础设施建设三年滚动计划的通知》精神,我厅即时启动了青海省“十三五”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准备工作,并在会同部交科院前期调研的基础上编写完成了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预算总投资5421.51万元。该项工程以执法队伍管理、执法办案、执法监督和执法服务为主线,构建“纵向贯通、横向集成、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信息化体系,覆盖全省各级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海事执法、质量安全监督等执法门类的协同执法与联网监管,建成后将极大提升执法队伍整体办案水平。

(二)加强行业诚信体系建设。一是印发了《青海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任务分工的通知》、《青海省交通运输厅信用信息数据归集办法》,建立了厅系统信用信息归集联络员工作机制;建成由省厅门户网站专栏和路政、运政、海事、交通质监四个子系统组成的交通运输“双公示”信息归集公示系统;完成与“信用青海”平台共享对接,4000余条“双公示”信息及交通运输行业从业人员信息实现了自动向省信用青海平台推送。二是印发《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工作方案》,完成了222条涉企行政许可信息和9条涉企行政处罚信息归集。三是制定《青海省道路旅客运输实名制管理办法》,自2017年6月16日起,省内西宁、海东等地区客运站在省际、市际客运班线实行实名制管理。四是联合省直40家部门签署了《青海省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搭建政府、社会共同参与的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治超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并经逐级审核、严格把关、公示确认,对3名严重失信超限超载货运车辆驾驶人信息向部失信平台完成报送,在全国范围内实施联合惩戒。

(三)积极开展“信用交通省”示范创建。2017年9月,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暨“信用交通省”创建工作动员部署会在河南郑州召开,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和国家发改委办公厅联合印发的《“信用交通省”创建工作方案》,我省被列为了首批“信用交通省”创建单位。会上,我厅以“加强制度建设 突出信用评价 推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为题作了交流发言。目前,我厅已完成《“信用交通省·青海”创建工作方案》初稿,待省发改委审核后,我厅将广泛征求意见后联合印发,并报送交通运输部和国家发改委备案后按步推进创建工作。

(四)完善设施,科技创新,治超基础保障能力全面提升。我厅结合路网发展,不断完善治超站点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近5个亿,在高速公路设置劝返站44个、非现场执法点8个,国省干线公路新建固定治超站7个、改扩建5个。全省科技治超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已建成运行,固定治超站、劝返站可实时上传至省级平台,实现了部、省、站三级网络视频监控和检测数据对接,大通县2个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实现远程监管;今年6月,我厅编制的《青海省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省发改委批准立项,批复工程总投资为2915万元,对我省科技治超信息管理工作从源头管理、路面治理及一超四罚等方面进一步深化提高,并将西部六省区治超信息交换平台列入该建设项目;同时,积极探索研究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印发《青海省高速公路非现场执法工作方案》,稳步推进非现场执法工作。

(五)加强协作,“路警联动”机制成效显著。为进一步强化路面治超,提升依法治路工作成效,2017年,我厅强化“路警联动”协作机制,在全省固定治超站为公安交警修建办公、住宿营房60余间,公安部门在全省15个固定治超站派驻交警90名,在收费站、治超站设立18个警务室,严厉打击超限超载、货车非法改装、强行冲卡及偷逃通行费等违法行为。同时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联合印发《青海省固定治超站联动执法工作机制运行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高等级公路出口治超联动执法工作指导意见》,在高速公路超限超载劝返站实施24小时劝返工作,积极推进治超领域失信惩戒处罚工作。全年共检测货车94.37万辆次,劝返超限车辆1.54万辆,查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3332起,卸货2万余吨,干线公路超限率控制在0.37 %。

(六)认真部署,治超执法专项整治深入推进。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规范公路治超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交办公路〔2017〕130号)文件精神,我厅联合省公安厅印发《青海省规范公路治超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青交办〔2017〕297号),成立了以分管副厅长为组长,各相关部门、单位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认真部署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目前,全省各级交通路政、运政部门已严格严格按照“十不准”纪律、“五坚持”原则和“八项制度”具体内容,完成自查。下一步,我厅将认真梳理治超执法检查和处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严厉整改治超中乱执法、乱罚款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营造全省交通运输部门治超执法良好氛围。

七、加强法治教育培训,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制定《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X—2020年)》。根据《中共青海省委、青海省人民政府转发<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X—2020年)>的通知》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全国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的通知》精神,我厅制定印发了《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X—2020年)》,组织开展行业“七五”普法工作。

(二)加强法治教育培训。根据省政府法制办《关于印发2017年法制培训工作计划的通知》(青府法〔2017〕25号)精神,为加快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进一步提高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我厅结合省厅工作实际,制定印发了《省交通运输厅2017年法制培训工作计划》。按照培训计划,全年共举办3期集中培训,210余人次参加培训。其中,我厅邀请长安大学教授、省委党校教授和专家学者举办的3期法制大讲堂,立足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特点,充分借鉴部分兄弟省份交通运输立法及改革典型经验,对我省交通运输行业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开展法制宣传活动。按省普法办要求,6月2日组织厅属各相关单位参加《青海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颁布实施五周年集中宣传活动,展出各类展板8块,悬挂宣传横幅5条,发放法治宣传资料近千份。全省各收费站点、公路沿线路段共制作宣传展板100余块,横幅110余条,通过LED显示屏滚动播出宣传标语360余条。同时,我厅加强法制工作信息编撰质量,共47篇法制工作信息在厅门户网站发布,并抄送省政府法制办。

(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月”系列活动。加强与西海都市报、青海日报等大众媒体合作,分别于今年10月13日和10月31日在西海都市报和青海日报相继发表了题为《建设法治交通 构筑幸福美丽青海路》、《法治交通亮高原—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侧记》的宣传报道,并将《宪法在心中》和《推进依法行政,加快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微视频在青海交通法治政府建设微信公众平台播放,广泛宣传法治建设成果,点击率达到1100余次,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

(五)积极开展“12.4”宪法日宣传主题活动。组织厅系统7500余名干部职工参加全省无纸化普法考试;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维护宪法权威”主题,省厅制作了9幅“国家宪法日”系列主题宣传海报,厅属单位展出宣传展板35块,悬挂横幅19条,发放宣传资料8000余份,并利用办公楼宣传电子屏滚动播放交通法治建设工作信息,广泛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旨在通过多种宣传方式积极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积极展示交通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工作成效,提高了社会各界对我省交通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的关注度。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水平不平衡。部分市州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厅属部分执法单位还未单设法制工作机构,导致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进展还很不平衡。个别单位的规章制度、监督措施、考评办法、奖惩规定的落实深度不够,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主动性还有待提高。

二是基层执法基础还很薄弱,执法保障能力不强。由于财政、编制等方面政策的制约,我省交通运输基层执法部门执法基础还很薄弱,执法保障能力不强,执法规范化建设难度极大。

三是运用科技信息化手段提升执法工作的能力还不足。随着近几年公路建设里程的大幅增加,行政执法面临的点多线长、执法人员不足、管理难度大的问题越来越凸显,运用科技手段辅助执法的愿望越来越迫切,但在信息化建设方面的资金不足,使执法信息化建设进程远远不能满足交通管理发展的需要。

九、2018年工作思路

(一)深入推进法治政府部门示范创建。结合交通运输行业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特点,做好我厅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增强示范创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出具有行业特色的示范创建成果。并将创建活动任务涉及的台账、相关文件、资料、报告、统计数据进行收集整理,做好第三方的检查评定准备工作。

(二)聚焦主责主业,全力推进“三基三化”建设。按照全面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总体要求,以开展“三基三化”年为契机,以优化基层执法队伍结构、加强基层执法站所领导班子建设、规范执法机构设置、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加强执法执勤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三基三化”政策标准为切入点,在“三基三化”试点工作基础上,在全系统部署开展以“基层执法队伍职业化、基层执法站所标准化、基础管理制度规范化”为主要内容的“三基三化”建设工作。

(三)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完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强化评议考核结果的运用,在全行业通报评议考核结果,切实发挥评议考核的激励和鞭策作用。全面落实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确定不同部门及机构、岗位执法人员执法责任和责任追究机制。

(四)加大交通立法力度,完善交通地方性法规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健全规章的定期清理机制。科学制定立法计划。针对交通运输管理和服务的薄弱环节和突出矛盾,加强立法项目的基础性、前瞻性、储备性研究,并完成《青海省农村公路条例(草案)》立法提交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加强法制教育培训,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加强执法人员法制教育培训,深入开展执法人员轮训、岗前培训活动;举办“法制大讲堂”专题讲座;推进“阳光路政”品牌示范创建成果推广和应用;加强与司法部门沟通衔接,结合执法工作实际,举办交通行政执法现场观摩会、庭审观摩会等系列活动,以查促改,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2017年交通运输厅度法制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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